本人認為,對于需要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的建筑,消防車道邊緣與建筑外墻的距離,沿建筑物的兩個長邊宜加強控制,盡量參照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要求,短邊可酌情調整,分解探討如下:(本文觀點僅供參考)
一、消防車道的設置目的,不僅僅是局限于消防車通行功能,一般建筑(包括高層建筑的一定高度部位)均可直接利用消防車道展開滅火救援行動,應保證消防車道與建筑物之間的合適距離。
以下為規范條文解釋索引:
1、沿建筑物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或沿建筑物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,有利于在不同風向條件下快速調整滅火救援場地和實施滅火。對于大型建筑,更有利于眾多消防車輛到場后展開救援行動和調度。本條規定要求建筑物周圍具有能滿足基本滅火需要的消防車道。(7.1.2)2、工廠或倉庫區內不同功能的建筑通常采用道路連接,但有些道路并不能滿足消防車的通行和??恳?,故要求設置專門的消防車道以便滅火救援。(7.1.3)3、根據實際滅火情況,除高層建筑需要設置滅火救援操作場地外,一般建筑均可直接利用消防車道展開滅火救援行動,因此,消防車道與建筑間要保持足夠的距離和凈空,避免高大樹木、架空高壓電力線、架空管廊等影響滅火救援作業。(7.1.8)二、要保證消防車道的正常通行和救援,消防車道不宜離建筑物太近。消防車道離建筑物太近,會影響救援的有效展開。另外,建筑物發生火災時,掉落物可能對實施救援或通行的消防車造成危害,也必須保證一定的間隔距離。因此,除非是特殊情況下的個別局部位置,或受特殊情況限制(比如受兩棟建筑間距影響、山坡河道影響等),其他均應保證不小于5m的要求。三、為方便直接利用消防車道展開滅火救援行動,消防車道與建筑間要保持適當的距離和凈空。規范沒有約定消防車道與建筑物間的最遠距離,實際應用中,消防車道與建筑間要保持適當的距離,過大的距離不利于救援。消防車道邊緣與建筑外墻的距離,建議參照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要求執行,消防車道邊緣與建筑外墻的距離不宜小于5m,且不應大于10m。有困難的情況下,盡量保證建筑物兩個長邊的消防車道滿足要求。(有地方標準的可從地方標準)參考觀點:規范要求“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的建筑物,確有困難時,可沿建筑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”,這兩個長邊消防車道的主要目的應該是滅火救援,應盡量保證符合救援條件,車道邊緣與建筑外墻的距離可參照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要求:“不宜小于5m,且不應大于10m”。掃一掃·免費設計·咨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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