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(2019年5月21日),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圖示(2018版)發布更正說明,共計8處修正,本文突出修正部位,并附修正點評!
本次修正的部分內容,本公眾號已做過專題解答,參考專題:37大亮點,100多項變更—詳解2018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圖示?。c擊進入)
注:文末附修正內容的高清PDF下載!
一、第43頁,修正了平面圖中下部尺寸標注線的位置(原圖示標注位置有誤)。
二、第45頁,刪除了3.6.10圖示的部分注釋,取消了門斗隔墻的抗爆要求!
三、第127頁,調整了5.5.17圖示2中尺寸標注a的起始位置,同時增加了[注釋]-(3)。
解說:原圖示存在明顯錯誤,本公眾號還曾就此發布專題文章:規范爭議:丁字形走道-房間疏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。
遺憾的是,本次修訂還是出現了小小瑕疵,疏忽了高層醫療建筑的病房部分,容易引發誤會!
本人觀點:本圖示是對丁字形走道疏散要求的適當從寬,對于“托兒所、幼兒園、老年人照料設施、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、醫療建筑”等特殊功能場所,不宜納入,這類特殊場所宜按《建規》5.5.17袋形走道處理,即a+b或a+c不應超過5.5.17袋形走道的距離要求。
四、第129頁,補充了[注釋]-4,明確樓梯形式應根據實際工程情況確定,解決了前述圖示的誤會和爭議。
五、第130頁:修改一、二級耐火等級公共建筑平面示意圖四(5.5.17圖示7續),修改了直線距離的標注及[注釋]。
解說:一、二級耐火等級公共建筑平面示意圖四中,對建筑內全部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疏散距離適當放寬(由原來的1.1倍調整1.25倍),同時分為單、多層和高層兩種情況,高層建筑為20m(25m),單、多層建筑為22m(27.5m)。
注:本次局部放寬,僅限于平面示意圖四,其他情況下【平面示意圖一、二、三】的疏散距離要求仍依原圖示執行。
六、第141頁,調整了“防煙樓梯在避難層(間)的做法平面示意圖”的注釋,解決了原注釋的錯誤和矛盾:
七、第142頁:調整了避難間入口處指示標志的索引線位置。
解說:修正了原圖示的小BUG,非原則問題。
八、第151頁,刪除了“共用前室平面示意圖中”共用前室的2.4m標注。
解說:原圖示存在明顯錯誤,在前面的專題中已有糾正:37大亮點,100多項變更—詳解2018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圖示?。c擊進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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